潮州市新型城镇化“十三五”规划暨申报广东省新型城镇化 2511 综合试点工作
规划充分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的原则,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明确提出了潮州市在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和异地务工人员落户城镇方面的具体目标。根据市域空间“一中心三片区”格局,因地制宜地提出人口市民化分区指引,实现全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对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半城镇化人口市、外来人口实行人口市民化分类引导,保障不同人群的城镇化需求。同时,通过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口市民化中的职能与责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来为人口市民化提供完善的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