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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域蓝线规划

项目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
编制时间:
2017-01-01
委托单位:
设计团队:
|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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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对中山市市域河流水系、水库、滞洪区、排洪区、水源工程等的规划与控制,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区供水、防洪排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区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区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山市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中山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和中山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规划目标: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中山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完整性,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水系布局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现蓝线在空间上的强制性管制和保护,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促进中山市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加快建成精明增长、紧凑集约、高效绿色的宜居城市。

■ 创新与特色

本次规划范围为中山市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 17 个镇(古镇镇、横栏镇、小榄镇、东升镇、东凤镇、南头镇、阜沙镇、黄圃镇、三角镇、民众镇、大涌镇、沙溪镇、板芙镇、南朗镇、神湾镇、三乡镇、坦洲镇)及中心城区(包括港口镇)。

⒈中山市内河涌、大型排水渠、水库、和湿地(含湖泊)众多,规划主要针对与城市规划建设密切相关的部分对象划定城市蓝线。

工作内容分为规划建成区范围与非规划建成区范围两个部分,对规划建成区范围需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需划定具体蓝线;对非规划建成区范围需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提出蓝线保护和控制的要求,具体蓝线划定工作应在下层次规划中予以落实。

⒉本次规划的蓝线划定对象分为内河涌、大型排水渠、水库和湿地(含湖泊)等四大类

蓝线规划主要划定 4 条线:2 条规划河口线和 2 条规划陆域控制线共 4 条线。同时,规划划分水功能分区、岸线功能分区等。

⒊规划河口线划定标准

与现有规划衔接,在《中山市中顺大围内河河网综合规划(2015)》与《中山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中控制需要拓宽的河涌宽度,保障河涌行洪需求,并且衔接各个镇(区)控规中河道宽度与水利规划中河涌宽度要求,原则上规划河口线不小于现状河口线,不能对现有河涌进行缩窄、占用。

⒋规划蓝线绿化退线标准

为了确保规划控制的延续性,结合《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0 版)与《中山市中顺大围内河河网综合规划(2015)》有关规定控制,结合现状与整治河道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山市河道等级划分,确定本次内河涌、大型排水渠蓝线退让划定标准如下:在规划河口线控制河涌宽度的前提下,为保证排洪渠道安全、便于维护、整修,建(构)筑物线退河涌边线(规划河口线)最小距离为:8m 以下渠: 退5m ;8—15m渠: 退 8m;15m以上渠:退10m 。重要及较大河涌退 20—30m。并且针对在河涌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建筑(占整条河涌长度40%),提出最少退3m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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