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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项目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
编制时间:
2015-12-31
委托单位:
设计团队:
|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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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特点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按照住建部及省住建厅总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规划创新,特别在“全域统筹、目标管理、刚弹结合、多规融合、层级传导”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探索,具体如下:

⒈从“城区为主”到“全域覆盖”

本次总规以全域覆盖为规划理念,在市域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三个层次各有侧重。一是市域规划重“格局”,明确了覆盖城乡全域的总体发展格局和区域性重大设施、通道的空间布局框架。

二是城市规划区规划重“底线”,面向更广阔的城市规划区范围,重点通过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进行结构管控,并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边界锁定,强化对空间的管制和引导。

三是城市集中建设区重“布局”,将原中心城区以及与其紧密相邻的城乡结合部、新城、开发区纳入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明确空间布局,引导优势资源统筹安排。

⒉从“图纸管理”到“目标管理”

本次总规以“一张表”为导向,通过总规目标发展的指标化,构建总规的核心指标体系。

总规核心指标体系充分衔接各部门规划和潮州统计工作情况,选取与总规内容关系密切相关且涵盖经济发展、社会人文、资源约束、生态环境四大类型的指标体系,成为监督总规实施情况的“体检表”;此外,结合城市发展的趋势和条件,运用趋势外推、模型拟合、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按照“预期性”和“约束性”相结合、“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要求落实城市发展目标,确保可以分类型、分阶段进行监督。

⒊从“管得过死”到“刚弹结合”

本次潮州总规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创新性的引入弹性引导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与国土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对接,弹性引导区与国土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对接,既保证总体规模不突破,又有效应对项目选址的不确定性,增大规划实施的弹性。

同时,在四线划定方面,仅将规模较大或是属于结构性的绿地、水域划入四线范围,其他绿地及水域则主要从总量上进行控制,实现刚性更刚、刚弹结合。

⒋从“协调不足”到“多规融合”

本次潮州总规专门编制了两规(总规与土规中期调整完善成果)衔接报告,以保证潮州总规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国土规划中期调整的规模完全衔接一致,且在空间布局上基本对接一致。

此外,在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以及生态控制线的划定上,潮州总规与林业、环保、国土规划的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管控区在空间边界上进行了充分衔接。

⒌从“传导不畅”到“层级传导”

本次潮州总规增加了发展单元的管控,发展单位介于整体与地块之间,其范围与已编控规的发展单元线充分衔接。

发展单元对总规确定的四线、重大公服设施以及主干路等级以上道路等管控内容进行分解,并通过“定量、定界、定区、定位”等四种方式,将管控要求清晰有效地传导至控规、专项规划等下层次规划,以要素管控图为管控要素的传导及实施提供更明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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