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充分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广东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对接,明确培育创建的申报范围、申报材料、创建程序、验收命名、监测评估、指导协调等内容,确定美丽特色小城镇认定的要求与程序,创建了《广东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行全面修订。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院为主编单位。
■ 创新与特色
⒈对接申报要求,细化美丽特色小城镇申报文件内容
《导则》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 [2016]147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申报材料要求,明确了报送材料包括“一表一报告”(附件 1:美丽特色小城镇申请基本信息填报表、附件 2:创建美丽特色小城镇申请报告)及相关规划。并对申请基本信息填报表的填报和申请报告的编制做了详细的模板的制作。值得一提的是申请报告的编制细化了包括总体概况、基础条件、发展定位与目标、总体空间布局等一系列城镇规划建设内容,由于小城镇指的是建制镇,因此将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特色小镇主要关注产业平台,将更加关注城镇人居环境的建设。
⒉突出量化评估,制定美丽特色小城镇创建评分表
《导则》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特色小镇推荐名单和排序要求,吸取了广东省首轮申报特色小镇的经验,参考《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绩效指标指引》、《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蓝皮书(2015 年)》、《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贵州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建设文件汇编》中的相关指标评价体系,选取小城镇已获称号、创建方案、投资计划、体制机制 4 项一级指标,共计 14 项二级指标,形成了《附件 3:美丽特色小城镇创建评分表》,运用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对申报的特色小镇进行综合量化打分,转变了原有投票制的推荐评选办法。
⒊加强案例研究,明确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方向
为保持和彰显特色小城镇特色,通过成功案例引导小城镇建设应有的景观和形象,《导则》选取了国内外 20 多个城镇样本,进行案例剖析及经验借鉴,按照建设部提出的旅游发展型、农业服务型、工业发展型、历史文化型、商贸流通型五大类特色小城镇进行分类指引,形成了《附件 4: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方向指引》。